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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出台省内首个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中国水星  添加日期 :2008年12月08日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建设局、市发改委联合出台了《绍兴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试行)》,这是浙江省内首个地方政府主导出台理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体制的办法,开创了浙江供水行业的先河,浙江省水业协会据此将在全省供水行业中予以推广。
        目前,绍兴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与国内绝大多数城市一样,采用“总表制”供水方式,供水企业只负责总水表前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总水表至泵房、用户分表的日常运行由房产或物业公司负责,由于房产或物业公司不具备水质管理、管道维修等专业技术力量,二次供水安全隐患严重,最终都将给业主带来利益损害。为规范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切实改善二次供水水质,保证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今年初,根据绍兴市政府统一部署,分管副市长牵头,组建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和市水务集团等部门(单位)成员组成的课题组,进行专题攻关。课题组结合我市实际,考察了省内外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的成功做法,同时汲取了相关管理部门、设计、房产和物业公司等代表的意见建议后,由市建设局、市发改委联合出台该《办法》。
        《办法》明确了绍兴市区建筑黄海标高24米以上、100米以下的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职责,将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分新建、在建和已建三类进行规范管理,二次供水设施达到《办法》规定的相关技术要求后,统一由供水企业接管。供水企业承担相关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更新和水质管理、抄收到户等工作。
      《办法》出台后,绍兴市水务集团公司立即认真学习传达,部署相应工作,全力配合市相关部门出台二次供水价格目录,使这个政府惠民措施能尽快实施,造福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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