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轮水价上涨中,国家发改委态度也正在发生悄悄变化,虽然水价调整的权力在地方,但是地方调整水价要向国家发改委备案。国家发改委对全国水价上涨调控改变了思路:从过去单纯抑制水价上涨,转为适当上调水价,鼓励供水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
依据现有国家水价价格体系,1998年,原国家计委和国家建设部发布了《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对城市供水的价格调整做了规定,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此外,在2006年,国家发改委提出了城市供水定价的办法,但该办法现在还是一个试行征求意见稿。
长期从事基础设施领域咨询的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燎称,《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出台后,实际上政府明确了中国水价要遵循一个“保本微利”的原则,过去的福利水价导致水务企业大多面临一个亏损状态。但“保本微利”的原则并没有在中国真正落于实处。“就上海而言,上海近1/2的供水企业是处于严重亏损状态的,而政府对这一点的关注度显然是不够的。”
按照现有水价价格体系,水价的上调本身是有一个循序渐进的合理过程,1997年,鉴于诸多因素,国家实施价格管制体系,水价上扬一度受到抑制。这使全国各地水价一个渐进上扬的趋势在这样的“一刀切”政策之下全部停止,随之而来的“维稳政策”打破了一个水价的合理上调机制。在这一时期,相当多的城市在其理应调价的一个阶段没有能成功调价,很多水务企业处于一个“无法保本”的状态。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次涨价完全不是故意去进行一次‘预谋式’的涨价风波,而是一个水价的合理回归,重回其产业链的上调规律。通俗来说,过去,水价合理涨幅的这个‘窗口’被‘关闭’了,现在鉴于政策、经济环境因素的转换,我们又打开了这个‘窗口’,这其实是一个正常的回归。因为我们的水价并不到位,它需要涨。”张燎表示。
而在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看来,水价上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自来水行业在寻求自身改革。他表示,过去30年里一些竞争性行业的改革基本上已经解决了,但市政公用这块最近几年才开始解决,特别是自来水这个行业解决的更晚。现在要想解决自来水改革的问题,必须要理顺价格机制,如果不理顺的话下一步水价改革是很难动的。
傅表示:“可以先理顺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加强对运营者的监管,包括信息公开、建立成本的比较体系等等,让合理的成本进入价格。此外,政府要尽更多的责任,在公共服务上多尽一些责任,之前,政府公共财政对水企业列支的比重少,今后可以适当增加。”
张燎也建议,就政府而言,除了理顺价格机制外,我们还是需要一个政府多层次的监管体系。“这不仅是一个‘投资’方面的监管,更需要一个‘回报’上的监管。这种双重监管再加上明确清晰的发展规划目标才能够成为中国水务真正走出迷局的一个重要保障。”
但就这一点而言,中国要施行这样的监管,有其特殊的困境。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中国没有一个足够的样本量以供研究,如何让企业将实际成本上报,这一点是很困难的。其二,政府主导层面的欠缺,其实在这样一个价格监管体系中,真正主导的是政府层面,政府需要给企业提供一个合理的监管框架,以便企业在此框架内去实现其具体目标。
“但这一块我们一直没有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成本监管办法,缺乏一种数据系统来支撑。中国的水价是地方政府在监控,而很多地方只有一家企业或者几家企业,地方水价的成本实际上就是这些企业自己的成本。不像英国,英国的水价成本一直是中央政府在监控,他们建立了一套有效的绩效管理平台,中央政府对水价管理非常科学。”傅涛表示,对亏损部分有没有分析,哪些亏损部分是需要提价来解决的,哪些亏损部分是需要公共财政增加支出来解决的,这得搞清楚,不然只要亏损就涨价,只要亏损就让消费者来承担,这是不合理的。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从2006年就开始酝酿出台《水价成本监审办法》,但时至今日,《办法》仍在征求意见当中。
傅涛曾参与了制定工作,据他称,本来预计今年上半年出台的,一直久拖未决,如今地方水价上涨趋势这么猛,估计《办法》要加速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