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自来水公司-pg电子官方网站

您的当前位置 >> >> 浏览文章
天津市分步适当调整居民自来水价格
天津网  添加日期 :2010年11月03日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确保南水北调基金的筹集,疏导国家源水提价影响及污水处理的价格矛盾,经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并报请天津市政府批准,天津市决定今明两年分步适当调整居民自来水价格。自2010年11月1日起,天津市自来水集团公司的居民自来水销售价格每立方米由3.90元调整为4.40元,上调0.50元。其中:南水北调基金标准上调0.38元;污水处理费标准上调0.08元;疏导国家源水提价影响0.04元。

        具体收费办法是:对使用ic卡水表的用户,自2010年11月1日购买水量起执行调整后的价格;凡每月抄表的用户,自2010年12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调整后的价格;凡每两个月抄表的用户,自2011年1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调整后的价格。

        为确保水价调整顺利实施,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要求各相关部门和供排水企业,按照天津市政府的要求,落实好帮扶解困的各项措施,精心组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对水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网站地图